在創意枯竭許久之後,總算又做了一張新圖,太久沒做了,技巧生疏太多, 以致於看起來有點粗糙,不過總算是可以用來應應景了。 今年的去死閃光節感謝有阿廷哥的熱情邀約,總算不用在家裡宅著去死去死 ,跟著幾個廷哥之前認識的女生去了一趟淡水。淡水雖說也去了很多遍,不 過跟不同族群的人去,果然就會去一些不一樣的地方,包括吃的店,看的地 方都跟以前大相逕庭,突然有種理解,以前的生活還真是一成不變啊! 半聯誼性質的出遊,氣氛還頗不錯,可能是因為與會成員都算有些社會經驗 了(後來才知道原來我是年紀最小的),互動起來其實都不會有太冷場或尷尬 的場面,大家都很會照顧彼此和維持氣氛,該怎麼做似乎都有些默契存在, 這和以往的聯誼感覺相差很多,也許這就是歲月帶來的成長吧! 晚上又和原班人馬到處去喝酒,從頭到尾共去了三家夜店,雖說我一直還是 很無法適應這種環境,只要一進到音樂很吵,人潮擁擠,到處有歪國人和穿 著火辣的女郎在搖頭換腦的地方就渾身不自在,但是總是出來玩了,人也得 合群一點。聊聊天是還不錯,不過後來去跳舞的夜店就實在是很難受了,而 且還有其中一女生喝到掛掉,我倒是第一次有認識的人一起喝酒喝到掛的。 送完那個女生回去後,和剩下的人去吃了早餐,最後在隔天早上的六點才回 家,算是過了一個非常充實的情人節。 ※ 老實說幾次和廷哥一起出去鬼混後,我深深覺得自己實在太不善此道,觀察 一些大家相處上的一些小舉動後,我發現多年清大的生活實在影響太大,太 少和女生相處,尤其是陌生的女生,導致即使和女生相處時,也依然是用跟 一般男生相處的模式,換句話說就是心直口快不體貼,不懂得一些相處上的 一些小細節,這次跟比較成熟的女生互動時,就更能感覺到自己欠缺的東西 ,雖然說也不確定這些東西是不是需要的。 有人說,即使你在夜店認識了女生,那會是你想要的女朋友嗎?這個問題我 想了很久,其實我根本就不喜歡泡夜店,跳舞、喝酒更是沒多大興趣,然而 在夜店認識的女生,不就是喜好此道的嗎?如果我又跟興趣不合的女人在一 起,恐怕就又是重蹈覆轍而已吧!但可悲的是,我也沒有其他的管道去認識 女生了,在我一天14+小時,一周80+小時都花在公司,職場也認識不了女生 ,那我還能有甚麼管道嗎? 或是就宅下去吧!畢竟要成為宅男,還是容易太多了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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